秀秀人長得好看,性格開朗,和我去世的老伴正好相反。
她喜歡運動,喜歡到處走走看看,我在她的帶動下,也接觸了一些新鮮事,比如老年機換成智慧型手機,開始曬朋友圈。
我覺得和她在一起,每天有說不完的話,每天都有我沒有做過的新鮮事,比如:野餐。
又新奇又浪漫。
我們倆彼此滿意,決定在一起搭夥過日子。
兩個人商量好,回家和兒女商量一下,如果雙方子女沒有意見,我們就舉行個儀式,正式開始搭夥過日子。
秀秀動作比我快,給女兒打電話說了這件事,女兒直接說:只要你覺得好,我沒意見。
兩個人搭夥過日子,合得來更好,合不來就散夥,將來有我給你養老。
有女兒做靠山,別委屈自己。
我考慮再三,才決定給兒子打電話徵求意見。
還沒等我給兒子打電話,兒子主動給我打電話了:爸,和你商量個事「你孫子已經上初中了,我給他準備了一套房,如今房價天天漲,再不買,恐怕以後我們更買不起了,納丹堡小區新開盤樓房,我們付20%首付,買了一套二居室「所以你每月幫我還5000元房貸,你看行嗎?
我一聽就直接拒絕了:不管,有本事買房就自己還。
你們倆一個月工資加在一起才6700元,你就敢借5000元房貸,你這不是冒風險,瞎折騰嘛。
做事要三思而後行,我已經70歲,即使現在能替你承擔房貸,能替你承擔30年房貸嗎?
哪天我倒下,連治病的錢都沒有,你兒子將來上學都沒錢,我看你找誰哭著要錢去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