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該名媽媽有5名子女。社工獲報後已到家中訪視,社會處表示,初步了解,當時媽媽帶姐姐到到醫院看診,下車時見孩子熟睡,因此先讓孩子留在副駕駛座旁的汽車座椅,車窗有留縫隙,媽媽表示就診過程有再前往車輛探視,媽媽於姐姐結束看診後回到停車場就看到通報民眾和警方。
媽媽非常懊悔將孩子獨自留在車上,平常自行照顧未成年子女,照顧負荷大,經此事件後也有意識自身照顧能力上的不足,後續會配合醫囑追蹤孩子身體狀況並和家庭成員討論照顧分工。
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,該名家長獨留6歲以下幼兒在車上,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,處罰3000台幣以上,1.5萬台幣以下罰款,並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。目前孩子已經出院在家接受照顧。
文 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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