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一個每次落款為「一個十多歲的女孩」的讀者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小女孩說自己幾乎通讀了巴金所有的作品,還因演了《家》裡面的四鳳被學校開除,很是迷茫。
巴金深受感動,開始與她通信,為她指點迷津。
小女孩受此鼓勵,不久後進入另一所女子中學重拾學業。
一來二往,不知不覺中兩人已通信半年時間。女孩寄來了自己的照片,戴著圓邊遮陽帽,清秀可愛,背後寫著「給我敬愛的先生留個紀念」。
還提出一個大膽請求:「筆談如此和諧,為什麼就不能面談呢?希望李先生成全……」她在信中寫上見面時間和地點。
1936年的一天,懷著好奇的心情,巴金來到約定的地點新雅飯店。
一位身著校服、留著學生頭的女孩笑眯眯地出現在他面前,歪著頭調皮地說:「李先生,你可比我想像中年輕多了呀!」
一句話讓拘謹、靦腆的巴金放鬆不少,他笑著說:「可你比我想像中的更像個娃娃了。對了,你現在能告訴我你的名字了嗎?」
說完,兩人相視而笑。儘管相差13歲,兩人卻一見如故,相談甚歡。
女孩叫陳蘊珍,後來有一個更為人熟知的名字:蕭珊。
自從見面後,蕭珊經常去找巴金,有時傾訴煩惱,有時向他請教翻譯問題。
少女的心思全都寫在臉上,巴金卻看似乎「不為所動」。
然而,他並非不心動,而是對方小了自己13歲,他生怕耽誤了人家。
愛是成全,所以他寧願壓抑自己的情感,也不想讓心上人將來後悔,便故意用表面的波瀾不驚來掩飾內心的洶濤暗涌。
直到有一天,蕭珊跟巴金攤牌,自己正被家長逼婚。
巴金聽聞早已心裡五味雜陳,卻還故作淡定:「這事,你自己拿主意吧」。
蕭珊失望極了,哭著跑開。看著她哭得梨花帶雨,巴金心疼極了,他明白了這個女孩對自己的用情之深,追上去說:
「你現在太小,想法不成熟,我怕你將來後悔。這樣吧,等你長大了,如果還願意要我這個老頭子,我們就在一起!」
蕭珊破涕而笑。一年後,「七七事變」震驚中華,巴金和蕭珊像無數愛國志士一樣投身抗日救亡運動。
他們的感情度過了艱難的8年。1944年,身處桂林的巴金,從朋友處借來一間木板房當新房,沒添置一凳一桌、一絲一棉,印發了「旅行結婚通知」給到親友們,就當結婚了。
第二年,他們有了愛情結晶,在體會到初為人父、初為人母的同時,也深切感受物質貧瘠帶來壓力。
為了讓巴金專心創作,蕭珊默默攬下家中雜活,承擔照顧子女和老人的重任。
巴金曾動情地對妻子說:「任何環境下,我都要做一個值得你愛的人。」